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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Wellweb.net的隐私政策
本个人信息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隐私政策")适用于用户在使用互联网资源:well-web.net(以下简称 "互联网资源")、服务和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过程中可以获得的所有信息。本隐私政策解释了如何收集、使用和保护您的信息。本政策的目的是确保用户的信息,包括他们的个人数据,得到充分的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披露。与收集、储存、分发和保护网络资源用户信息有关的关系受本政策、网络资源管理部门的其他正式文件和伯利兹的适用法律管辖。使用服务意味着用户无条件地同意本政策和其中规定的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条款。
本隐私政策构成要约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一般要点
1.1 通过使用本网站或其任何服务,您接受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仅适用于通过本网站及其服务收集的用户信息。
1.2 本隐私政策规定了网站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储存和使用规则。
1.3 隐私政策涵盖的信息。
1.3.1. http服务器在访问互联网资源时自动收到的标准数据(主机的ip地址、被请求资源的地址、时间、发送互联网资源请求的浏览器类型和信息、用户的操作系统类型、访问互联网资源的页面地址)。
1.3.2. 用户在网站注册时提供的数据(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其他信息)。
1.3.3. 使用cookies访问网站时自动收到的信息。
1.3.4.用户在完成服务申请的过程中提供给要约协议的数据。
1.3.5. 用户为提供服务而提供的、不为第三方所知的其他数据。
2.访问互联网资源的条件
2.1 通过为使用网站及其服务(以下简称 "网站服务")提供服务,网站管理部门合理地、真诚地认为,用户
2.1.1.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利,使其能够注册和使用该互联网资源。
2.1.2.在使用网站服务所需的范围内,按要求提供有关自己的真实信息。
2.1.3.知道用户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自己的信息,以及用户为在其他互联网资源上发布而转移的信息,可能被网站的其他用户和互联网用户获得,可能被这些用户复制和传播。
2.1.4. 根据其对保护个人数据、自身硬件和互联网连接信息的偏好,有意识地确定并控制其使用的软件设置。
2.1.5.能够通过点击本隐私政策所在的网站特定页面上的 "隐私政策 "超文本链接(互联网地址:well-web.net/privacy)来审查本政策。
2.2 政府认为,用户在访问网站时,已经知道并同意本政策。
2.3 如果你不同意本政策,你必须停止使用网站。
3.信息处理的目的
3.1 网站管理部门处理用户的信息,包括他们的个人数据,以履行网站管理部门对用户使用网站及其服务的义务。
4.收集用户信息
4.1 互联网资源应根据本政策规定的目的收集用户的信息。政府不打算接收未成年人的信息,并建议他们的法律代表只允许他们在自己的控制下使用互联网。
4.2 行政部门不核实所收集的用户信息的准确性,也不监测用户的法律人格。
5.处理用户信息
5.1 个人数据的处理应基于以下原则
5.1.1. 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法的合法性。
5.1.2. 完整性。
5.1.3.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符合收集个人数据时预先确定和说明的目的,以及符合互联网资源管理部门的权力。
5.1.4. 所处理的个人数据的数量和性质以及处理个人数据的方法是否符合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5.1.5. 不允许为不相容的目的合并含有个人数据的数据库。
5.2 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和目的。本网站的管理部门应处理用户的个人资料,以履行用户(客户)与本网站之间的报价协议。
5.3 个人数据的收集。用户的个人数据应在网站上注册时收集,以及在用户利用网站工具主动输入有关自己的额外信息时收集。
5.4 个人数据的存储和使用。用户的个人数据应只存储在电子媒体上,并使用自动系统进行处理,除非为了遵守法律规定而必须对个人数据进行非自动处理。
5.5 个人数据的转移。用户的个人数据不应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本政策有明确规定。应用户的要求或经用户同意,用户的个人数据可被转移给第三方--互联网资源管理部门的对应方,但这些对应方有义务确保所收到的信息的保密性。
5.6 应国家机构(地方当局)的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5.7 个人数据的销毁。用户的个人数据在以下情况下应被销毁。
5.7.1.如果用户自行删除其个人页面的数据。
5.7.2 网站管理部门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以及在网站及其服务的使用条款中规定的情况下删除用户的个人页面。
6.信息存储和保护
6.1 关于用户的信息被储存在网站上,用于本隐私政策中规定的目的。
6.2 除非本隐私政策另有规定,本网站收集、储存和处理的所有用户信息应被视为受限信息。
6.3 管理部门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用户信息不被破坏、歪曲或泄露。
6.4 除行政部门外,下列人员也可查阅用户信息
6.4.1. 互联网资源的用户--就其个人身份信息(用户的个人数据)而言。
6.4.2. 提供支持服务的个人和组织,但以提供这种支持所必需的为限。
6.5.可能与合资企业或其他共同控制的公司分享信息,这些信息可用于提供联合服务或用于内部统计、战略决策、识别客户趋势、客户验证、防止欺诈和安全等目的。
7.使用用户信息
7.1 行政部门保证以下用户权利。
7.1.1.有权获得有关网站是否储存个人身份信息(个人数据)的信息。
7.1.2. 有权删除储存的个人数据。
7.1.3. 有权澄清或纠正所储存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的删除应在收到相关用户的请求之日起30(三十)个日历日内进行,并可能导致无法使用互联网资源的某些服务。用户有权通过任何法律手段披露其个人数据。行政部门不对第三方因这一分布而获得用户信息的行为负责,也不对第三方进行未经授权的对用户受保护信息的访问负责。
7.2 关于用户的信息仅在以下情况下在网站上发布。
7.2.1. 在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信息的非个人化)以识别用户以及对信息进行统计处理之后。
7.2.2. 经在网站上注册时提供供公众查看的信息的人的许可。
7.2.3. 将信息提供给 "信息保留和保护 "中规定的人员。
7.3 来自用户档案的信息(登录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应仅用于授权访问网站和服务。
7.4 用户对这些信息的安全负责。使用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被视为是由用户采取的。
7.5 用户资料中的其他信息不会被网站管理部门用于向用户发送任何信息,除非是在服务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或在用户明确要求下。
8.对《条例》实施的限制
8.1 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第三方的活动和互联网资源,也不适用于用户为在其他互联网资源上发布而传送的信息。
8.2 互联网资源的管理部门不对第三方的行为负责,这些第三方由于使用互联网或互联网资源的服务,根据用户选择的保密级别获得了关于用户的信息,对于使用信息的后果,由于互联网资源的性质,任何互联网用户都可以获得。
8.3 网站管理部门建议,用户应负责任地决定他们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自己的信息量。
9.最后规定
9.1.行政部门考虑与本隐私政策有关的要求,包括用户关于使用其个人数据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manager@well-web.net 。用户发给互联网资源管理部门的所有信件都被管理部门视为受限制的信息,只有在用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公布,而且未经用户明确同意,不得使用发送这些信件的用户的地址、个人数据和其他信息,但用于答复收到的信件的主题除外。
9.2 本隐私政策是一份公开的、可获得的文件。
9.3 当前版本的隐私政策可在互联网上获得,其永久地址为:http://well-web.net/privacy-policy/
9.4 政府保留修改本隐私政策的权利,在张贴本隐私政策的地址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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